根据医院出具的请假证明和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计算误工的具体天数,再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个人税单及个人税单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通常是在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每日工资。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医疗事故受害者因医疗事故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和因工作失误而减少的收入,包含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需营养费等,应予补偿。由于受伤而致残的,受害者因生活上需要支付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残障辅具费、扶养人生活费用和因康复护理而产生的继续治疗所需的复健、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补偿义务亦应予补偿。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按照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费用、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家属抚恤金、误工损失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