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人员假释出来谁去接狱?

一般由监所将犯人送至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并办理交接手续。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

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

二、假释人员不去报道会怎样?

假释人员不去报道的话会被撤销假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刑法》

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三、假释期间有什么限制?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监督机关批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假释就是代表犯罪人员可以提前出来,但需要接受社区矫正,一般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会直接交由居住地的当地执法人员,从而在释放的期间也需要扫时的报道直到服完刑的那一天,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