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定本罪时,要正确区分单位受贿罪和受贿罪的界限。组织受贿犯罪还可以通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容易与受贿犯罪混淆。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主要有二:一、单位的受贿罪是由单位意志支配、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受贿罪是由国家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自己的意愿来实现的。第二,在单位受贿犯罪中,对他人财物要归单位整体所有,即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给单位带来非法利益;而受贿罪则是收受的财物归被受贿者个人非法占有。在司法实务中,单位的意志是由主要领导来决定的,只要这个领导人决定之后所犯的贿赂行为是以单位名义进行的,而且非法收益也属于单位,那就应当认定为单位受贿。如单位成员(主要是领导)以单位名义冒用、收受他人财物,而将财物占为己有的,应当以个人受贿罪处理。总体而言,单位受贿的立案标准一般在10万元以上,但有例外。那就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单位受贿即使不超过10万元,也可以认定单位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