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配偶离婚时分割共有财产的所谓“净身出户”,与子女抚养金的支付无关。关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具体支付方式和数额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如不能达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第36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得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在离异之后,不管父亲还是母亲,孩子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仍然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异后哺乳期间的孩子,应按照与哺乳母亲一起抚养原则。哺乳后的孩子,如果双方对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支付一部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裁定。就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金额。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7.根据儿童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儿童抚养费金额。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以上比例。8.抚育费应定期支付,有条件者可以一次性支付。9.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产折抵儿童抚育费。10.父母亲可同意孩子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人承担子女的全部抚育费。但是经核实,抚养方对抚养者的抚养费显然无法保证抚养费,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批准。11.通常直到孩子十八岁之前,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十六岁或不满十八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又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育费。1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且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其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需支付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是其收入不够生活;(2)仍在学校读书;(3)确实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