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质量核定验收怎样进行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 年10 进行审查定稿。

我国对工程质量的核定验收一直都比较重视,相关的部门管理工程的验收工作。根据我国对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相关的工程验收时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分部、分项逐一进行相关的验收,才能够进行使用和交付,符合我国的工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