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有扶养义务,由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抚养费,是指未成年人未能完全履行抚养义务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义务所产生的费用。离异后,一方养育的孩子,另一方支付一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负担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法院作出裁决。(一)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使另一方无法领取抚养费,则可利用其财产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折抵;若未给抚养费方有减少给付情形,则可降低给付。减刑情形,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经济上相当困难,无力支付原金额,而抚养子女一方可以支付孩子的大部分抚养费,则可以请求减少给付。(二)如果一方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或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若一方不履行的是离婚协议约定支付的抚养费,另一方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另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作出判决,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