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兄弟姐妹,对于父母已去世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姐妹,有抚养义务。因为兄弟姐妹,同出一源,从小生活在一个家庭,关系非常亲密,当父母双亲死亡时,或父母无力负担未成年弟妹时,不能不念骨肉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