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格意义上讲,被拆迁人(出租人)付给承租人的钱不是拆迁补偿,因为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金钱补偿,而承租人不是拆迁补偿,而是拆迁人对拆迁人的金钱补偿。但,从老百姓的眼光来看,无论如何,就是取得了一定的金钱,一般称为拆迁补偿。公租房拆迁中存在公租房租赁关系,其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这一点非常清楚。如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死亡,则拆迁补偿款可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规则将拆迁补偿款作为其个人财产分配给其继承人。如是在公租房承租人变更后,拆迁补偿款将作为该公租房承租人的个人财产,原公租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无权要求拆迁补偿。如是在房屋承租人死亡后,承租人变更前,该拆迁补偿款归为争公租房的事实承租人,而原公租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也无权利提出异议。面对拆迁,公租房也可以按所付财力的多少进行分配,当事人之间进行商谈,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可通过法律、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在合理要求、经过协商后,可以让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