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事实婚姻,一般不承认法律效力。但在具体处理时又区分情况,正确解决。

对于事实婚姻中,那些男女双方完全符合结婚条件,只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要责令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或一方不符合结婚条件,又未生育子女,应宣布婚姻无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如果双方已生活多年,并生育子女,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女方及子女利益予以适当照顾,他们所生的子女应认为婚生子女,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的同时,应合理地解决子女抚养及双方共同生活而产生的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