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有些人可能是假想的,觉得对方肯定会转移财产的,但是在没有任何实质证据的情况下,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的话,法院也不会贸然启动财产保全措施的,因为一旦侵犯到了对方的财产权,法院反而要承担赔偿责任。申请财产保全也是需要交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