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