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是不是必须要拆?那么有哪些违章建筑是可以不用被拆除的?都有哪些情况?

一提到违章建筑都会想起来拆迁或者是拆除,但是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必须一拆了之。在有些的情况下,违章建筑其实可以暂时的不拆除,或者根本不必要拆除,我们来看一下几种相关的情况。首先,看一下违章建筑有哪些类型?

第一种是没有经过批准,在承包地、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或者是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并且该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的。

第二种类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是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但是没有按照批准范围以及批准的内容进行施工的。

第三种情况,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以后实施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第四种情况,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或者是构筑物。

第五种情况,没有经过批准,在过道儿、马路边儿、公共绿地、人行道等等土地上搭建的棚亭、房屋等等这些建筑。

第六种情况,自建的房屋,也就是在现有的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等等这些位置自行建设的建筑物也就是附属物。

那么,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一般是分为哪些步骤呢?通常也是分为六步。

第一步,先要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

第二步,要进行催告。

第三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

第四步,实施行政强制拆除决定。

第五步,对社会的不特定多数人进行公告,限期拆除。

第六步,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时,才能进行强制拆除。

大家要注意,这里边所说的是在收到这种违建通知的时候,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这时候才会进行强制的拆除,所以遇到相关的这种强制拆除的通知的时候,如果对自己的建筑物有异议,对处罚决定有疑问,要及时的在期限内提请行政复议或者是直接进行行政诉讼。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是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必须要拆除?其实有四种情形可以不予拆除:

第一种情况,影响建筑物和构筑主体安全的。如果这部分被拆除之后,建筑物会影响到整体建筑物或者是这种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或者是整体拆除建筑物会影响相邻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违章建筑是不可以拆除的。

第二种情况,是现有的技术条件没有办法实施拆除的。有一些是由于建筑的特殊性或者是建筑物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根据现有的拆除技术条件,根本就无法实施拆除的违章建筑,那么也可以不予拆除。

第三种情况,拆除后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有些建筑物拆除之后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非常大的损害,或者是拆除之后可能造成其他更加严重的后果。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这种建筑物就可以不予拆除。

第四种情况,通过改正或者是补办手续。由违章建筑变成合法建筑的那么所涉及的建筑也可以不被拆除。

按照我国的《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取得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以及前期土地相关手续的,并且可以通过改正或补办一定的手续而获得最后的房屋建设许可证或者是不动产权证书的,那么就可以补办手续,应该给予改正或者是限期改正的机会。

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但没有房产证或者是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划手续,取得了一定的手续,但是证照并不完整的情况下也可以补办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