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作为我国的直辖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在我国的都属于前列城市。相关的法律保护和权益保护在我国也比较靠前,那我们劳动者在天津进行社保的补缴都有哪些规定呢。天津单位社保补缴流程都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小编就这一类问题为大家进行相关的解答。

据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自然年度进行申报,自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为一个缴费年度,本年度中已按上年基数缴费的单位,待新基数核定后,将统一进行补缴。

一、天津市社保补缴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二、天津市社保补缴流程所需材料:

1、《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

2、招用工手续、补缴期间开头和结尾月份的原始工资凭证(从业人员补缴);

3、提供每一年两个月的原始工资凭证(跨年度补缴);

4、营业执照、身份证(企业法人补缴);

5、人民法院判决、劳动仲裁部门裁定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决定等法律文书。

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了2016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今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至最低标准为2530元,最高标准为12780元。2016年度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3.25%;月记账利率为2.71‰。2016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老农保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3.25%;月记账利率为2.71‰。

是要到当地的社保机构进行相关的办理的。这类事件需要用人单位出示劳动者的工资证明和劳动证明,社保机构予以受理。凭借相关的回执单,用人单位在社保办事窗口为劳动者的社保进行补缴的,希望以上的解答能够帮助到相关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