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您好!我为外地城镇户口,于2013年起,租住在燕保青秀家园公租房中,上次于2016年3月办理了暂住证。如今开始办理居住证后,我发现无法办理。理由如下:1.到玉泉营派出所后,玉泉营派出所办理人说没办理过公租房的租住人,我的情况按申领要求,需要提供租房证明并由产权单位开具居住证明;2.到在青秀家园有驻点的公租房管理中心咨询,管理中心说他们之前也没办理过,只能让我等政策。目前我比较着急一些其他事项,想尽快将居住证办好,所以来这里咨询。请您尽快给予回复!处理单位:市公安局回复内容:来信人,您好!来京人员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3、您是租住的公租房,您要以合法稳定住所申领《居住证》需提供公租房房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4、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欢迎您的致信与监督,并已将您来信情况纳入我单位政风行风热线系统的采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