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与劳动改造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与劳动改造的区别是:限制时间和处罚方式不同。拘役属于刑罚,是行为人触犯《刑法》但罪行较轻时给予的刑事处罚,劳教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二、相关内容拓展

1、管制、拘役属于刑罚,是行为人触犯《刑法》但罪行较轻时给予的刑事处罚。

管制的“管法”:公安监督执行、不进监狱参加劳动,同工同酬,管制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拘役“拘法”:公安机关监督就近执行,住看守所,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期限是1-6个月。

2、“劳动教养具体是什么样的刑罚啊?”

(1)劳动教养不是刑罚,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这是我国刑法制度中的一种不太符合法律规定的措施,目前争议很大,也许过几年会改革。

(2)劳教:是民间简称,实际上是指强制性劳动教养(不是劳动教育),性质上是行政处罚措施,主要由政府设定的专门机关或公安决定,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较严重、但又没有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的一种处罚。

(3)劳教的“关法”:在省级政府及大中城市设立的劳动教养所执行,管理和监狱差不多,但理论上应比监狱松些。

拘役和劳动改造都是对于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处罚手段,但是二者接受处罚的方式以及被限制自由的时间都是有所不同的。拘役的惩罚程度要比劳动改造相对轻一些,参加劳动改造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态度良好的将会最为减刑的重要依据,并且可以通过劳动获取相应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