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确权,人定心”

自古以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为了让农民吃一颗定心丸,也为了促进农民增收,西藏党委、政府紧密结合“两个不变”实际情况和曲水县“摸石头过河”为典型的先期探索,以曲水、白朗、乃东、米林、班戈“1+4”农村改革试验区为代表的试点推进的两个阶段,相继出台了大量改革举措。这些改革,事关西藏崛起和振兴富民的宏图大业,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美好生活,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和极高的社会关注度。

二、确权确地,明确归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后,可以解决长期以来面积不准、四界不清、跟邻里产生一些纠纷等问题,可促进村中和谐,可推动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新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地块的编码、位置、形状、实测面积、东南西北四至界限等详细情况,都写得清清楚楚,真正地给土地上了户口,让土地有名有姓,让农民吃下一颗长效“定心丸”,赋予了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三、确权确地,维护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后,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分置,农民对土地享有绝对的承包权,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依法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科学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保护了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推进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现实需要,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

四、确权确地,保障利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后,可以凭土地使用证来进行土地贷款,有了土地证书的保证,让土地真正的产生利益,也可以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从而获得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生产中资金紧张的问题。这是项利国惠民的事实,这样既可以维护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权益,又可以保障农户承包利益,解决好土地要素优化配置的问题,稳定农户的承包权,放活土地的经营权。

总而言之,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土地确权后,农民可以利用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也可以利用承包地与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合进行合理开发,可以让农户放心流转土地,也可以使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安心经营,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