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妇双方离婚,女方不要孩子,则由女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用包括孩子生活、教育、医疗和其他费用。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养育的孩子,另一方承担一部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法院作出裁决。就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金额。婚姻家庭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一部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婚姻法典做出了这一规定,其依据是:离婚后,子女不论与父同住或与父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