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受到很多伤害,当这些伤害损害到我们的生命或者财产安全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手段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要进行法律诉讼,那么我们就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然而很多人都不知道伤情鉴定如何进行,病人住院时能做司法鉴定吗?下文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病人住院时能做司法鉴定吗

只要不是危重病人就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二、伤情鉴定的定义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三、鉴定原则

委托原则: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

鉴定人提出独立的鉴定意见。

补充鉴定由原鉴定人进行。

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同一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四、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形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1)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2)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3)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五、鉴定费用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根据上文的相关介绍,想必大家已经了解了病人住院时能做司法鉴定吗了,住院时如果伤情不严重是可以进行伤情司法鉴定的,伤情司法鉴定的主要程序主要有下面几个:先是进行鉴定委托,并且要求鉴定者提供资料,然后将资料交给法医受理,法医得出分析过程和鉴定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