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五年以上徒刑。法律基础: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二)第七十九条: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2.非法经营单位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然不能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在两年之内已接受过二次以上的违法经营行为的,并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类似违法行为;4.其他严重情节。第二,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下列违法经营活动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限制买卖之物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证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三)非法经营有价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和结算业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