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要离婚的话,是需要确定小孩的抚养权归属的,小孩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以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是可以变更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变更。那么,协议变更抚养权去哪办理呢?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协议变更抚养权去哪办理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变更抚养权的程序(一)双方协商变更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我们可知,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二)诉讼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十七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