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我国的一类非法经济活动,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市场的公平竞争都带来一定的影响。非法集资的举报需要相关的伪造集资文件和相关的宣传材料的准备。下面小编就非法集资罪报案材料需要准备哪些,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解答。

一、发现自己被集资诈骗后,可以收集资料,向当地的公安机关及时报案。立案需准备的材料:

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

2、提供娣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

3、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

4、受害人报警后,还应提供受骗的相关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嫌疑人的一些基本信息等内容。还需提供转账给骗子的记录。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我国对这类罚罪的认定,需要对发的宣传和收款的相关材料进行相应的上报,我国的审理部门才会对这类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相应的判决。这类违法人员也会受到我国的法律的相应的判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