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特点侵害是一种具有积极攻击性,并有可能会造成损害的行为。首先,不法侵害必须是一种行为,可以是自然人的行为,也可以是单位的行为。其次,这种行为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这是正当防卫的本质特征,亦即它是对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攻击,或者会产生一种使合法权益感受危害的状态,并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否则谈不上进行防卫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一、正当防卫行为是针对正在实施的对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不法侵害行为;二、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现实实际存在的,而不是正当防卫实施人的主观臆测或者推测;三、正当防卫行为应控制在适当的“度”以内,即能制止不法侵犯行为,不可超过这个度。因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属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如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抢劫,被害人奋起反抗,将犯罪嫌疑人一只眼睛抓瞎,有效地制止了不法侵害,正当防卫行为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对犯罪嫌疑人造成的损害正当防卫人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