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属于新增的一个罪名,不少人认为只要是在诉讼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那么就会构成此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仔细对比一下法律中关于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看看是否达到了立案的标准。那究竟虚假诉讼罪如何立案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虚假诉讼罪如何立案

虚假诉讼罪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1、《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4、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认定虚假诉讼罪需注意两个方面

1、行为方式

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隐瞒事实欺骗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进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对方已经履行完毕但未销毁的债务文书或者其他材料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再次履行债务或者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这就是典型的以“隐瞒真相”的方式提起虚假诉讼。

而且,“隐瞒真相”可以称为变相地“捏造事实”,“隐瞒真相”消极不作为与“捏造事实”积极作为之间具有等价性。所以,隐瞒真相也属于虚假诉讼的行为方式之一。

2、发生领域

虚假诉讼罪中的诉讼限定为民事诉讼,行为人向仲裁机构提起虚假仲裁的行为,不适用该罪规定。这里的民事诉讼,指的是完整的民事诉讼流程,包括起诉、立案、开庭、审判、审判监督、执行等程序。

行为人除了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外,还可能利用伪造的判决书、公证文书、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在本质上也是对法院正常司法秩序的一种破坏,同样也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按照虚假诉讼行为论处。

虚假诉讼罪一般是出现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是在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诉讼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则此时就不能够被认定为虚假诉讼罪。至于虚假诉讼罪如何立案,上文中小编已经就这个问题作出了详细介绍。在实际进行认定的时候,要从行为方式和发生领域入手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