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符合《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手续按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本3.土地使用情况的权属证明文件。(政府行文)4.首次注册的土地证书5.建筑用地批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申请者提交上述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人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并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使用权。(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根据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查-登记发证-土地权属审核-发证手续1.土地登记申请;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3。土地所有权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4.首次注册的土地证书;5.土地附着物权属证明;6.建设用地批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分决定);7.批准土地征用税费发票或相关土地使用权出让款支付凭证。委托人申请土地登记时,还应提供土地登记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国土资源部门在申请人提交上述资料后,派人进行土地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使用权。第一,要理解,要改变土地使用证的继承权,土地必须是可转让的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则无法转让。以后土地所有者可以申请变更土地使用权,再到自己所在的居委会盖公章,土地变更登记后,土地变更登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