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过失的一方可以适当地对部分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因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并适当地分得一些财产。第三十九条婚姻家庭成员在离婚时,由双方约定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第4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重婚的;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㈢犯下家庭暴力的;㈣虐待并遗弃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