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是任何人都不能进行非法的走私或者是销售的,如果存在违法的行为作为犯罪者必定就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执法人员在认定犯罪时就会从案件的各个要件来进行确定,如果缺少一种要件那么都不会按此罪来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