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要素侵犯的对象是信用卡管理秩序。罪行的目标是信用卡信息。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盗取”是指通过秘密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包括偷窥.拍照.复制和高科技方法等);“收买”是指以金钱或物质利益从有关个人(例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手中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非法提供”是指私自提供他人合法掌握的信用卡信息资料。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信用卡通常含有用户姓名等相关信息,因此持卡人需要对信用卡进行妥善保管,若不慎遗失卡,为防止信用卡被盗刷,也为了防止他人窃取信息卡中的相关信息,在发现卡丢失后,可及时办理挂失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