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该规定只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而且是在女方能够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因此说,一旦夫妻双方离婚,想撤销原来的离婚判决或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除非再婚。可是,离婚后发现怀孕,如果确实是前夫的孩子,那么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办?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并不意味着男方不必承担抚养义务。父母亲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异后,无论父母或母亲都直接抚养子女,子女仍为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异后,一方抚养的孩子,另一方支付一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裁定。就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原定判决金额。如果离婚后另一方拒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完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对方这样做绝对是违法的。如有可能,甚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扣押对方财产,冻结其他不动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