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满足信用卡犯罪构成要件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不满足信用卡犯罪构成要件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要件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超过规定限额(5000元)或规定期限(司法解释一般为超过3个月)不归还;

3、经发卡行催收仍不归还的;

4、没有能力偿还的;

5、主观上根本不想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方式躲避债务的。

二、关于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12月15日公布了《关于解决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限定:

第六条第二款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限定了具体定罪量刑准则。

北京海淀法院刑庭副庭长游涛解释,根据刑法限定,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就构成刑法上的信用卡诈骗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恶意透支5万元到20万元之间就隶属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5年到10年有期徒刑;20万元以上隶属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10年以上。

三、如何避免善意透支演变为恶意透支

1、如果暂时无还款能力,要主动联系发卡行,说明经济情况,作出还款计划和承诺,认账不赖账,表达你的善意。

2、积极筹借款项,争取早日还清债务,不然逾期全额罚息将更加增大你的经济负担。

3、尽管是善意透支,但你的行为已经违反双方借贷约定,被列入个人征信“黑名单”是必须要承担的后果。从还完最后欠款开始计算,五年之内你将在所有银行无法贷款和申请信用卡,代价已经很大了。如果继续拖欠,不仅长期打入“黑名单”,而且可能因为情节严重演变为信用卡诈骗罪。欠账还钱,无债一身轻。请珍惜个人信誉,它是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提前使用一定数额的财产,是办理信用卡的目的,虽然此种方式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在现实生活之中,依旧存在不少信用卡诈骗的行为,此类民事主体,一旦已经被认定为满足了刑法之中规定的犯罪要件,是一定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