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交通管理部门对检查到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后,应当在现场检查后10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需进行检验、鉴定,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天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存在争议的,当事各方一致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调解始于处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始于处理结束或定残之日;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期限为10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并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书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