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许多地方在确权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对农民收费有意见,比如说给农民发一张证书,收10块钱什么的,也有一些地方从农民那里收过,但是,这是不合理的。中央已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农民征收农用地使用费,因为这项费用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分配,不应向农民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