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的时代之下,不排除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根本连我国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具备,甚至有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在触犯我国的刑法以后,仍然会觉得,如果自己和原告方协商解决的话,就可以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了,因为有些人会觉得只要原告不起诉就没事。就好比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非法集资和解是否就不需要坐牢了?

一、非法集资和解是否就不需要坐牢了?

非法集资是刑事案件,原告是检察院,如果定案了,就是非法集资罪法院判决了,不存在调解问题。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至于何谓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谓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二、非法集资钱财还能要回来吗?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该《意见》第八条:关于跨区域案件的处理问题规定: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可以由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处理。对于分别处理的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按照统一制定的方案处置涉案财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构成渎职等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你投入100万,这个案件1个亿,最后清理的时候就是1500万,清退的比例就是15%,都是一样的。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三、非法集资受害人救济该怎么做

1、受害人务必提早报警

在大多数维权中,受害人意见不统一阻碍了维权进程。

在非法集资行为即将败露的时候,受害人可以先与相关人员谈判,要求将钱财退换。非法集资人希望息事宁人,与受害人交涉回款的可能性较大,但不能拖太久,时间拖久了就为非法集资人跑路提供了条件。

2、第一时间搜集四类证据

受害人需要搜集、保存的证据有四组,根据重要程度排列如下:

(1)理财款项支付划拨证据。首先去银行卡开卡银行调出账户流水单,并联系该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款项划转流水单,并加盖其公章。

(2)合同协议类证据。纸面的投资协议一定要保存好。

(3)理财交流过程证据。纸面的宣传资料,以及在投资人群中的聊天记录,以及和非法集资宣传人的聊天记录和往来邮件。

(4)第三方证据。第三方证据主要包括非法集资人在媒体或者互联网上所做宣传的证据。

3、尽早申请冻结问题平台资产

在问题初期,很多投资人希望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获得相应的赔付。如果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投资人可到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但是民事诉讼立案难度较大,需缴纳诉讼费用,花费不菲。

不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对象已经触犯刑法,则面临的是刑事责任的追究。一旦立案,由公安机关侦查布控,效率高,花费少。但是在进入公诉程序后,不能再撤诉,无法把控案件进度,投资者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对象相关资产进行冻结,避免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生资产被藏匿或转移。

4、不能轻信“债转股”的解决方案

互联网金融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平台出现问题时,都把“债转股”作为“救命稻草”。所谓债转股,即投资人再投资一些钱,成为平台的股东,把处在危机中平台盘活以后,再将欠下的钱还给投资者。受害人要警惕这种行为。

5、还可借助第三方的力量

在维权过程中,受害人可以通过向第三方寻求帮助,如向当地处非办举报等。

即使要和解,也是针对非法集资当中民事赔偿的部分,民事赔偿的这一部分,如果和受害者达成了一致意见的话,法院将不会再干预。可是向非法集资这种比较恶劣的刑事案件,即使犯罪嫌疑人和原告和解了,这是属于公诉案件,是由我国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