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应为10日。

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包括勘查现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对赔偿争议进行调解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3条、第94条和第95条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条例》第93条规定,交警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因此,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应为10日。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应及时送达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警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调解的起始时间和期限: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调解申请后,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交警部门调解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当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人们一般第一反应就是报警处理,比较公正,由以上文章的内容我们也可以知道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情况下的时间是十天,我国相关的条例也有明确的规定,希望文章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