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是由公诉机关代表国家起诉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实践中很多的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案件。但刑事案件中也有一些属于自诉案件,此时就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了,这就需要写刑事自诉状,那么,刑事自诉状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依次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将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下文内容。刑事自诉状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依次是什么1.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2.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3.案由和诉讼请求:(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4.事实和理由(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在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清。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的罪名和法律依据)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6.此致人民法院7.自诉人:8.代书人:9.年月日10.(附:本诉状副本份)(副本份数按照被告人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