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对多数人来说,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有几十年,但是人们普遍质疑: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要怎么续期?有关专家介绍,目前,有关房屋土地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49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时,自动续期”。尽管物权法中明确规定“自动续期”,但由于缺乏规定,如何“自动续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很难操作。所以,对于已经过期7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房产,应该怎么续期?有报酬或无报酬?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认为,有两种途径可以选择:一是无偿让利;二是收费改税,不收出让金,而是由取得永久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向国家缴纳。房子是我们国家百姓最大的财富。有些人拿出大部分积蓄购买房子,房子的增值并不在于房子本身。在这一点上,在70年后支付更多的出让金,显然是不太合理的,只是象征性的支付。要重视法治社会,首先要明确坚持有法必依,严格执行物权领域的立法成果,提高人们对国家物权制度的信心;对物权法规定不够详尽的现实,要充分汲取民意和规范程序,尽快出台《土地出让续期实施细则》,缓解群众的焦虑。就住宅用地使用期这一问题而言,可以延长。对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一下。实际上,土地使用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要清楚地了解可以咨询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