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务中,在离婚案件中,被告对离婚并不符合离婚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离婚的重要原因。法院审理时,被告常说夫妻间的感情还在,希望可以。再过上好日子,对于这种情况,法官一般都会给被告一次机会,希望双方更能珍惜夫妻感情,维系婚姻,判决驳回控诉。然而,无法确定的是,第一次起诉就不可能判决离婚,离婚案中,如果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离婚案就可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即使被告不同意。答应离婚,法庭也将作出离婚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