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所述财产,子女抚养费只体现协议双方的意愿,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审查或只作浮浅审查,故该部分未得到国家公权力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则另一方不同意,而实体上是否已胜诉。因此,即使在协议中已经有约定的财产,嗣后发生争议时,也应作为夫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由人民法院审理。对漏分财产较易处理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在约定离婚并发现有遗漏财产事实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根据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制进行处理,才能使当事人得到较为公正、理想的结果。着重分析了反悔与非真实意愿的离婚协议引起的财产纠纷,主要是指当事人在胁迫、欺骗等情况下达成的离婚协议。对以上两种情况,离婚后一年内,当事人均需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在审理后,如没有发现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将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当事人一旦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如果想改变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就必须掌握对方胁迫、欺诈证据,否则败诉。总之,夫妻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容易产生争议和矛盾。一般而言,如果协商得不好,就可以诉诸法庭。目前民事诉讼法中一般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时效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