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非法集资手法层出不穷,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了六种典型的集资手法。你们要当心哦!它是以假冒伪劣民营银行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自己已取得或正在申请私营银行牌照,虚构民营银行、发行原始股或吸收存款。二是融资性担保企业,其名义为开展担保业务,非法集资。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三是虚假网站引诱群众汇款。以对外投资、高新技术发展的名义,伪造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的网站,并在网上发布出售境外基金、原始股、海外上市,开发高科技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价值,或承诺过高预期回报,引诱群众将资金汇到指定的个人帐户,然后关闭该站点,携款逃跑。四是在“养老”的名义下进行欺骗。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诱使老年人“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行所谓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的方式,诱使老年人投入金钱。五是以高价购回藏品为名义,非法集资。用不值钱或不值钱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作为工具,宣称有很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六是以P2P为名义,非法集资。也就是运用互联网金融创新理念,建立所谓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通过虚构借款人和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然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