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派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指定。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两种情况下指定监护:1.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无近亲或近亲丧失监护能力时,有关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可在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在其近亲.朋友中指定监护人;2.如果近亲之间就谁是监护人,相关单位.组织可进行调停并从其中指定监护人。采用指定监护方式设置监护的情况,如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维持或撤销原定的判决,如原指定被判决撤销,人民法院应另行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