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向股东提出提案;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即监视人不能同为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