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征地拆迁,就必然会涉及安置补偿的问题,回迁问题也成了社会热点,很多被拆迁人在选择补偿方式时都很犹豫,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担心安置房无法按时交付。针对这种顾虑我们该怎么办?

最重要的一点,在签订协议时安置房交付时间一定要写明,因为一旦发生逾期交房的行为,我们可以依照安置补偿协议,针对拆迁方的违约问题启动诉讼程序,请求法院判令拆迁方交付房屋,并依法向被拆迁人给付违约赔偿。

协议是可以充分证明拆迁方违约的证据,是否清楚明了直接关乎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简单来说,当征收部门逾期交付安置房时,被拆迁人如果有一份清晰明了的安置协议,就占据了优势地位,我们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追究征收部门的违约责任,争取应得的安置房和违约赔偿。

其实在征地拆迁中,维权是一个长期的行为,需要一步步精打细算,在拆迁之初就好做好预判,这样遇到侵害自己利益的事情,可以更好的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