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家自己的家用车,在操车过程中与电动车相撞至对方死亡,事发之后驾驶员立即报警和报保险公司,然后自己去了交警大队投案,在交警那里做了笔录,还化验了小便以及血液,到现在血液报告还没出来,交警队直接把驾驶员送到了看守所,我方以对方进行几次和谈,对方都以无理要求没有达成协议,事发已经在一个月了,都没得到处理,死者家属还去了长沙告状。请问:为什么到现在血液报告还没出来?还有这种案一般要多久才能接案?请问:们要做那些应对方面?

玉林律师解答:

交警有没有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呢?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等交警出具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书,事故责任以认定书为准,根据责任划分解决相关赔偿问题。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