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怎样,也就说应当如何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在法律上会考虑尽量让孩子健康成长来判决抚养权。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说明。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作了专门规定:“以夫妻名义不按照第八条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都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按照事实婚姻自行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法院对没有结婚生的子女提出起诉。不满两岁的孩子通常与母亲一起生活。但是母亲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而活:一是母亲患了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子女同住;二是母亲有不能抚养和抚养的义务,三是由于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能随母生活,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对养育孩子有明显不利影响,而父亲又要求子女随母生活的,这一点显然不利于养育孩子,妈妈行为失当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或者因为违法犯罪而被判入狱无法抚养孩子等。夫妇双方离婚后,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道德习惯、受教育状况等进行调查,判决双方离婚后,法院会做出判决。总而言之,法庭会将子女的抚养权授予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如果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其父亲或随同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父母应考虑其意见。许多男性和女性由于同居子女抚养权的纠纷而打官司,如果非常想获得子女的抚养权,而且没有绝对把握,建议求助一位专业律师,法院对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为重点,律师可协助当事人搜集有利于当事人诉讼的证据,增加诉讼成败。总之,如果双方均未领取结婚证,则二人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关于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则需通过法律进行裁决,以依据经济能力和有利于子女成长。无论是否领取结婚证,这些都有法律上的规定,以保证公民的土地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