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在拘留所。1.关于拘留对象。羁押人员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拘留或者依法对其司法拘留的人员。拘留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被逮捕的嫌疑人.被告人。再者,因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或余刑不到一年,不便送至劳改场所执行的罪犯,可在拘留所内服刑。2.在拘留期间方面。在拘留所羁押人员,既有可能获得保释或监视居住,又有可能获准逮捕。从重处罚到批准逮捕的最高期限为37天。一起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三个月,慢则一年半载,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拘留期间,拘留期限最长为15天,具体要根据违法乱纪的程度决定。3.关于接见的权利。拘留在拘留场所的人,可以与家人见面。被拘留者享有会见.通信的权利,因此,家属可以探望,并且只需向拘留所提出申请,就可根据《拘留条例》的有关规定。拘留在拘留所的人不能会见家属,也不能会见律师。刑事诉讼程序法规定,涉嫌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所羁押期间,也就是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家属不得与其见面。只有辩护律师能与嫌疑犯会面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辩护人在会见嫌疑人后,一般都会梳理案情,查阅有关的法律文件及类似案件,与司法机关沟通,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律师也会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如涉及重大刑事罪的未成年人,其家属可随时探视,并在全体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工作人员讯问时,监护人可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