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这个社会,大家都十分清楚的一件事情是,如果给他人的人身造成了伤害,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丧葬费就是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但是实际上许多人都不太清楚教师丧葬费新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退休教师为事业编制。

其抚恤金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丧葬费每个省份的标准可能不同,像湖南省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3]86号)规定:(一)凡病故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其丧葬费由现行5000元调整为7000元。

首先小编需要告诉大家的是,教师的丧葬费是指他人侵害了教师的生命权导致教师死亡的,受害人需要对教师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一些费用。可能大家对于这方面的问题还是有不太清楚的地方,小编建议最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