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安全法的相关条款,(1)国家安全机构,即:(1)国家安全机构,用非暴力手段或威胁手段,妨碍国家安全人员在执行国家安全公务时,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取证件,调查相关情况,行为人拒不提供身份证明、提供相关情况(明知他人从事间谍活动,除国家安全机关对其进行调查、搜集证据时,拒绝提供的除外,其行构成独立的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这一罪行将不再存在);(2)从事国家安全工作的人员依法进入有关场所,进入限制入人的有关区域、地点、单位,或查看,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物品,但行为人不予接受;(3)从事国家安全工作的人员如依法执行紧急任务,须出示证件,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到交通障碍时,要求优先通行,但行为人拒绝准许;(4)国家安全机关,在必要时,为了国家安全的需要,可以优先使用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人的运输工具、通讯工具、场地和建筑物,但行为人加以阻挠,或故意刁难;(5)从事国家安全工作的人员,为了保障国家安全的需要,对组织或个人使用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设施进行检查,但行为人拒绝检查;(6)国家安全机关,为了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人员对有关人员和资料,进行查检,并向海关、边防等部门提出协助要求;必须强调的是,犯有妨害公务罪的一般行为,后果还不算严重,一旦行为超出了限度,就变成了故意伤害罪,再犯下杀人罪,那么,犯罪人就毁了一生。涉及本罪,必须及时委托辩护律师进行辩护,争取较轻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