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孩子,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因此,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没有问题。在子女抚养费方面,法院判决均从是否能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仔细核实双方的情况后裁定若有两名子女,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孩子跟在母亲或父亲后面更好,法庭就会判决对孩子更有利的一方抚养孩子。但是哺乳期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来抚养。假如没有哺乳,就看哪方比较适合孩子生长,也要征询孩子本人的意见。孩子们要等到10岁以上才能向他们征求他们的意见。在子女18岁之前,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按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通常为年收入的20~30%。若在以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于抚养孩子,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所以即使是刚开始还没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以后也有机会再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子女获得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1.儿童的意见十分重要:如果涉及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提供有关儿童本人愿意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有关证据。一般说来,法庭在处理抚养费问题时,会仔细听取十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并将记录记录在案。离异前或离婚期间,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使子女愿意与自己同生活,尤为重要。十岁以上的孩子通常比我们这代人更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和后果都基本了解,尽管这样会给他们带来伤害,但是这种伤害是无法避免的,让孩子由最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来抚养,也算是对其进行补救。假如离婚双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争议较大,那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处理,避免双方碰面产生纠纷,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父母离婚已经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斗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2.收入情况:证明自己的经济收入状况良好,彼此存在差异。3.工作环境:关注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4.居住条件更好:提供关于居住状况的证据,例如,靠近学校,有成熟的配套设施.儿童入学.生活最有利,那么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5.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饭,另一方是承揽工程的包工头,很明显谁的工作更有利于养育孩子。6.人格修养:一方的人格修养.思想品质,对于争取子女抚养权来说尤其重要,因为直接抚育人的人格.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7.文化水平:接受高学历对子女教育更为有利。8.其他家庭成员的地位:例如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都市人的生活节奏比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尤其是学前子女,通常是由一方的父母带来。所以,孩子以前的生活环境,再加上长期带孩子的家长的看法和身体状况,往往也是影响子女抚养权的重要方面。不管是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还是子女抚养权的支付等方面,所有的法律规定,都倾向于对子女的成长有利,若双方同意,可以共同抚养子女,则法庭绝对支持,因为子女可以由两位父母抚养,在身体和心理上不会有太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