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监护人有七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父母亲婚姻关系的解散并不影响到父母亲对于孩子的监护权利,可以说关系到孩子本人的一些重大决定的情况下,仍然是需要同时尊重父母亲两个人的意见的。只能说,有抚养权的这一方平时对孩子的监护会更加多一些,但第一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权不能在正常情况下无缘无故的被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