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律师精通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法律法规,有能力调查案件。不仅如此,律师还养成了从法律角度思考的习惯,能够将眼前的具体案件与法律法规适当联系起来,通过法律推理提出具有一定客观性和说服力的主张,并及时提示法院。第二,律师在具备法律法规知识和法律推理能力的基础上,也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组织有利于自己客户的论点和证据材料,以逻辑严谨完整的方式进行辩论,这样的辩论可能与律师个人持有的信条或好恶无关。第三,律师熟悉法律实践,尤其是诉讼的实际事务。做一个好律师,往往经过反复处理大量案件,逐渐掌握各种程序技术。第四,从与案件或纠纷本身的关系来看,当事人本人是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往往只能从自己的主观立场处理诉讼。第五,律师作为专业人员,接受专业团体特殊伦理规范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