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中的遗嘱执行人。所谓的遗嘱执行人就是接受遗嘱中遗产的个人称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依法接受遗嘱中的遗产,并且履行义务。美国继承财产或遗产是这样规定的一、美国联邦遗产税使用超额累进制,税率分成17个等级,从18%到55%。一个人要想将自己的财产在死后传给后代,在美国就需要生前立下遗嘱,明确表明谁是财产的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一个人死后的财产自动转给配偶。要是一个人生前既没有遗嘱也没有配偶,一旦过世这财产由谁来继承就会出现麻烦事,那时就要有法院来判决此人的后代是否可以合法继承财产。二、遗产税要由继承人来缴纳,而且是先纳税然后才能继承并分配财产。法律规定,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必须在原财产所有者死亡后9个月内,负责以现金方式缴清税款,然后才可以进行遗产分配。一时钱凑不够,可以申请延期缴付,但期限也不得超过6个月。先缴税后分财产成为美国遗产税最大的一个诟病,因为这种方式会造成遗产继承人因现金不足而陷入无法按时纳税的困境。当然美国的遗产税并不是继承人获得的遗产全部都要纳税,一个人留下的遗产可以先扣除债务、丧葬费用、慈善捐款,再扣除个人豁免额,剩下的继承财产才会课税。三、遗产税是美国税率最高的一种税。遗产税和隔代资产转让税都属于资产转让,只是继承人与留下财产之人的关系可能存在着直系亲属还是非直系亲属之分,也有着传给一代人还是二代以上之人的分别。由于性质基本相同,所以这两种资产转让方式所征收的最高税率都是一样的,差别是隔代资产转让税的个人豁免额比遗产税个人豁免额有些年头高一些,但差异并不是很大。美国的遗产税起征点高,且免税范围广,故目前98%的美国人的遗产都不超过课税低线,只对死亡者中的2%的巨富们的遗产征税。为防止死者生前将财产赠与而逃避遗产税,美国的遗产税和赠与税是合二为一的。这种税收政策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良税制度,从整体上提高社会富裕程度,真正体现了追求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这一点值得我国借鉴。